肺功能检查的项目较多,主要包括两大类,即:通气功能和换气功能(重复呼吸)的测验,其目的在于了解呼吸系统生理状态,明确肺功能障碍的机制和类型,以判定其病变程度,估计肺的功能储备,为动态观察病程的演变、不典型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病的诊断、呼吸困难的鉴别诊断、手术前或健康检查提供依据。
结核科副主任 副主任医师程国玲在指导患者进行肺功能检查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拥有便携式肺功能仪一台,可以进行常规肺功能指标进行检测,主要项目有FVC、FEV1、MVV等,主要用于COPD、不典型哮喘的诊断和术前肺功能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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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不宜肺功能检查:高热、气胸、咯血没有稳定2周的患者。
附一: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临床严重程度的肺功能分级(吸人支气管舒张剂后)
I级(轻度) FEVl/FVC<70%,FEVl占预计值百分比≥80%
Ⅱ级(中度) FEVl/FVC<70%,50%≤FEVl占预计值百分比<80%
Ⅲ级(重度) FEVl/FVC<70%,30%≤FEVl占预计值百分比<50%
IV(极重度) FEVl/FVC<70%,FEVl占预计值百分比<30%或FEVl占预计值百分比<50%,或伴有慢性呼吸衰竭
I级(轻度COPD):其特征为轻度气流受限(FEVl/FVC<70%但FEVl≥80%预计值),通常可伴有或不伴有咳嗽、咳痰。此时患者本人可能还没认识到自己的肺功能是异常的。
Ⅱ级(中度COPD):其特征为气流受限进一步恶化(50%≤FEV1<80%预计值)并有症状进展和气短,运动后气短更为明显。此时,由于呼吸困难或疾病的加重,患者常去医院就诊。
Ⅲ级(重度COPD):其特征为气流受限进一步恶化(30%≤FEV1<50%预计值),气短加剧,并且反复出现急性加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
Ⅳ级(极重度COPD):为严重的气流受限(FEV1<30%预计值)或者合并有慢性呼吸衰竭。此时,患者的生活质量明显下降,如果出现急性加重则可能有生命危险。
附二:肺功能与哮喘诊断及病情判断
(一)诊断标准
1. 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以及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 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 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 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
5. 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试验阳性:(1)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2)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FEV1增加≥12%,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 ml;(3)呼气流量峰值(PEF)日内(或2周)变异率≥20 %。
符合1~4条或4、5条者,可以诊断为哮喘。
(二)分期
根据临床表现哮喘可分为急性发作期(acute exacerbation)、慢性持续期(chronic persistent)和临床缓解期(clinical remission)。慢性持续期是指每周均不同频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现症状(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临床缓解期系指经过治疗或未经治疗症状、体征消失,肺功能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并维持3个月以上。
(三)分级
1.病情严重程度的分级:主要用于治疗前或初始治疗时严重程度的判断,在临床研究中更有其应用价值。见表1。
2.控制水平的分级:见表2。这种分级方法更容易被临床医师掌握,有助于指导临床治疗,以取得更好的哮喘控制。
3.哮喘急性发作时的分级:哮喘急性发作是指喘息、气促、咳嗽、胸闷等症状突然发生,或原有症状急剧加重,常有呼吸困难,以呼气流量降低为其特征,常因接触变应原、刺激物或呼吸道感染诱发。其程度轻重不一,病情加重,可在数小时或数天内出现,偶尔可在数分钟内即危及生命,故应对病情作出正确评估,以便给予及时有效的紧急治疗。哮喘急性发作时病情严重程度的分级,见表3。
注:只要符合某一严重程度的某些指标,而不需满足全部指标,即可提示为该级别的急性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