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疾控函〔2016〕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健康教育中心:
2016年3月24日是第21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进一步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预防和控制结核病,我委决定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主题是:“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危害”。各部门以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早期发现结核病患者,让每一位结核病患者都能够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并最终治愈,从而达到控制结核病疫情、消除结核病危害的最终目的。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调动各方资源,统筹安排贯穿全年的结核病防治科普宣传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广电、铁路、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结合今年的活动主题,组织策划好全年的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要结合当地特点,制订并落实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各自优势,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各项活动,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同时,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基层先进典型的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充分动员全社会力量,精心组织安排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周活动。各地要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契机,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号召社会各界以不同形式共同参与,传播结核病预防知识,宣传有关政策,提高群众认知水平和防护技能。同时,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医务人员结核病防治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诊断治疗结核病的水平,尽量减少漏报、漏诊的发生。
(三)有效利用各种媒体和百千万志愿者活动平台,大力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各地要联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公共交通媒体等大众媒体,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网络平台的优势,创新方式方法,有效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信息。同时,继续扩大百千万志愿者活动的影响力,做好对志愿者的培训、指导和管理,激励更多的优秀志愿者参与结核病宣传活动。科学、准确地发布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对结核病危害性的认识,开展互动性强、生动活泼的日常宣传活动,促使结核病患者及可疑者及早就医、规范治疗。
三、相关要求
为了便于各地更好地开展活动,我委组织制作了宣传海报和宣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模版),近期将由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寄发。各地可根据材料模版制作适合当地的宣传品。
各地要及时将主题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提炼活动中的亮点和典型,并将活动总结(包括照片、视频等材料)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我委疾控局。
联系人: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 王巍
电 话:010-68791779
传 真:010-68791806
邮 箱:tbmoh@126.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