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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二院肿瘤科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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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癌痛动态评估机制,癌痛患者入院后,医师及护士在8小时内完成对患者的全面疼痛评估,并动态评估疼痛程度、性质变化,观察爆发性疼痛发作情况,疼痛减轻或加重相关因素及不良反应等,并予相应处理,病程记录应体现对疼痛的评估和处理,有疼痛护理单,病床旁有疼痛评分脸谱图,能够根据患者病情变化适时调整癌痛治疗方案。对癌痛患者动态评估率>90%。 2、落实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履行病情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知情同意的权力,实施癌痛规范化治疗前,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开展癌痛治疗的目的、风险、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预防措施。 3、实施癌痛个体化治疗,根据≤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WHO三阶梯止痛原则、NCCN成人癌痛指南和癌痛治疗规范,准确评估患者病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因病施治,治疗有效率>75%。 4、建立癌痛规范化诊疗流程,建立癌痛患者疼痛评估和治疗流程,合理选择治疗方案,癌痛患者规范化诊疗率>80%。 5、建立疑难复杂癌痛患者会诊制度,建立会诊机制,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能够组织肿瘤科、药剂科、神经内科等相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制定合适的治疗方案。 6、建立癌痛患者随访制度,对接受癌痛规范化治疗的患者进行定期随访、癌痛评估并记录,保障患者得到持续、合理、有效的癌痛治疗。出院癌痛患者随访率>70%,门诊癌痛患者疼痛评估率>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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