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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阜阳市创建人文关怀示范医院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阜阳市卫生计生网作者:发布时间:18-03-05浏览次数(6783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开发区卫生分局,市直各医疗机构:

现将《阜阳市创建人文关怀示范医院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阜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226

 

阜阳市创建人文关怀示范医院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创建全省人文关怀示范医院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医秘〔201850号)和《关于加强全市公立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卫医〔201830号)有关精神,为深入推进全市公立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建设,现就在全市创建人文关怀示范医院(以下简称示范医院)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贯穿医疗服务全过程,按照“突出整体、融入制度、逐步完善”的原则,加强制度设计,完善多方保障,全面加强以关爱患者身心、保障患者权益、改善患者就医和医务人员行医感受为核心的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建设,提升全市公立医院现代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0年,通过创建示范医院活动的开展,以评促建,在全市建成一批患者满意、医务人员满意、社会满意的示范医院,进而带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同建设文化认同、措施有效、制度完善、保障有力的人文关怀制度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市级示范医院评估细则;对全市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市级示范医院评估认定,在全市总结和推广相关单位经验做法。

(二)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示范医院创建活动,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人文关怀制度建设并开展县级示范医院评估认定;对申报市级示范医院的县级示范医院进行初核并在通过初核后向市卫生计生委推荐。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示范医院创建活动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做好相关具体工作,在完成自评基础上,适时提出示范医院评估认定申请,市直医疗机构直接向市卫生计生委提出示范医院评估认定申请。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181-3月):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各地各单位集中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重点学习《关于加强全市公立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卫医〔201830号),结合十九大精神的宣传贯彻,开展全员培训,提高思想,统一认识,凝心聚力。

第二阶段(20184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关于加强全市公立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内容,结合本院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具体可行的年度工作目标,明确阶段性完成的时间节点,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和具体个人,确保有人做事,从医疗服务细节做起,不断推进完善。

第三阶段(20185-12月):查找不足,持续改进。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加强人文关怀制度建设过程中要加强督导检查,不断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奖惩机制,持续推进人文关怀制度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20191-12月):开展评定,引领示范。

20191-6月,市卫生计生委对市直医院进行市级示范医院评估认定;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县级示范医院评估认定;20196-8月,市卫生计生委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县级示范医院进行市级示范医院评估认定。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和公立医院要将人文关怀制度建设作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医疗服务,提升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2.加强指导。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要按照人文关怀制度建设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指导监督,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等工作紧密结合,建立联动机制。

3.总结提高。各地要因地制宜,勇于创新,健全人文关怀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在外部环境、硬件设施、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文化活动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要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总结评估,及时收集分析有关数据,不断总结提炼具有指导意义的经验、做法,及时加以推广。

联系人:刘云,电话:2118744,邮箱:fysyzk@163.com

阜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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