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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来源: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作者:马怀业发布时间:14-07-02浏览次数(5346

一、职代会的性质和地位

职代会制度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党支部领导下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医院领导广泛听取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5年(可与上级工会同步),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大会。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1、听取讨论院长工作报告,对医院办院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通过医院提出的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它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医院行政领导人选。

4、职代会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行使职权,要尊重和支持院长及行政行使指挥职权。

三、职代会的筹备与召开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

1、制订会议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的名额分配、代表条件、选举办法、代表团的划分等方案并提交院党政会议研究确定。代表产生后,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2、征集大会提案,并对提案进行归纳、整理、提交医院审查、立案。

3、拟订大会日程和议程,制定会议的经费预算。

4、起草大会通知。

(二)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

工会各小组根据所分配的医生、护士、医技、工勤、行管名额,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再将选举结果报院工会,由医院领导、工会委员会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是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35年,可连选连任。

(三)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主要任务

1、在职工代表团(组)加的预备会议上,讨论工会委员会提出的大会议题的建议和其他准备事项,确定提交大会的议题。

2、选举大会主席团。

3、对大会议题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或建议,征得主席团同意,也可以选派代表在大会上发言。

4、在大会期间,可以以代表团的名义对医院领导提出询问,并听取行政或职能部门的答复。

5、出席大会,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活动,完成职代会交办协的其他工作。

(四)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产生

主席团成员必须在职工代表中提名,酝酿选举主席团的工作由工会承担。工会可以召集各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进行协商,提出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经职代会预备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五)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职责

1、主持开好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

2、研究需要大会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3、听取和综合各职工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议案进行修改;

4、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

5、处理大会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

职代会提案应当是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就医院工作、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生活福利等方面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议案,内容包括提案的依据、具体要求和解决的办法。

(一)职代会召开前由医院工会委员会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将提案表发放给全体职工代表。

(二)职工代表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交工会小组。提案应一事一案,一案一表。

(三)立案的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属于医院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符合医院实际且具有实际价值或作用。

(四)提案的处理:工会委员会将提案汇总后交送院领导,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制订实施方案或落实措施,不能落实的应向代表说明原因。

五、职代会会议主要议程

(一)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23,即可宣布开会。

(二)听取审议医院年度工作报告及新一年度工作要点;

(三)听取审议医院财务年度工作报告;

(四)听取审议工会年度工作报告;

(五)听取审议工会经审年度工作报告;

(六)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各代表团(组)长应认真记录职工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将讨论意见向主席团汇报。

(七)大会发言。

(八)部署或表决通过其他事宜。

(九)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

六、职代会的工作机构和主要任务:

医院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其主要任务:

(一)教育职工在医院党政领导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医院的改革,紧紧围绕医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献计献策。

(二)认真组织职工代表在其职权范围内,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职代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三)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做好职代会的筹备和闭会期间的工作。

(四)主持职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述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法权益。

(六)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提案的落实,及时将大会的情况通报职工。

七、职工代表大会的会期

召开职代会是职工(代表)行使法定职权的最重要的方式和工作程序。定期召开职代会,是职代会工作制度规范化的重要保障,每年至少要召开一至两次大会。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若遇有重大事项经院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的提议,也可召开临时会议。

八、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职代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能决议。决议一旦通过,就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表决的方式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也可采取举手的方式。

九、职代会的组织领导机构

(一)大会期间领导机构是职代会大会主席团。

(二)职代会主席团组成及职责

大会主席团实行执行主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

1、审议大会议题,并提请大会通过。

2、主持会议。

3、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对议案进行修改。

4、草议大会决议和决定。

5、处理大会期间其它重要事项。

(三)大会主席团的组成与产生

1、每次会议前,由工会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要求,应有医院党、政、工主要领导和代表团团长组成。主席团成员必须是职代会正式代表,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不设主席团。

2、如设主席团,应将主席团组成人员提交职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3、根据需要可以设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组长一般由工会主席担任,筹备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四)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十、医院党委、行政和工会在医院职代会制度建设的责任

1、医院党委是医院的领导核心,领导职代会工作。党委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医院的贯彻落实;教育各级干部增强民主意识,研究职代会工作,协调解决职代会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良好条件。党委要支持职代会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2、院长要支持和保证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落实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决议,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好职代会征集的提案,自觉接受职代会的监督,为医院民主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3、工会要认真承担起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教育职工在医院党政领导下,积极参与医院的改革,紧紧围绕党的卫生方针、医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献计献策;做好职代会的筹备和闭会期间的工作,认真组织职工代表在其职权范围内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职代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提案的落实,及时将大会的情况通报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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