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门诊:
根据市委办、市政办内部明电《关于在市直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的通知》(阜办明电[2005]119号)要求和市卫生局有关批办精神。经研究,我院将于本周(11月1日至7日)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活动,是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一次检验,也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实际行动。各科室、病区都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集中时间,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地开展好这次捐助活动。
二、捐赠对象、标准
1、捐赠对象:在编在册的干部职工;借调已兑现工资的干部职工;被院部聘任的大集体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
2、此次捐赠活动原则上实行个人自愿捐赠,多捐不限,但县处级干部不少于100元,科级干部不少于50元,一般干部职工不少于30元。
三、捐赠要求
1、此次捐赠活动由院工会牵头,以科室或病区为单位进行宣传发动,安排捐赠。
2、各科室、病区明确一人具体负责、具体办理后,将捐款统一缴院工会。
3、凡应参加捐赠的人员做到一个不漏,参照捐赠标准只许多捐,不许少捐。各科室、病区在交捐款时,须附捐助人员名单及捐款数。
4、院工会在 11月9日或10日在院宣传栏对全院捐赠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二00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