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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承诺
来源: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作者:马怀业发布时间:12-06-06浏览次数(6532

1、所有医务人员挂牌上岗,文明礼貌,举止端庄,热情服务,态度和蔼,文明用语,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2、根据患者病情,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3、拒绝接受患者及家属馈赠的红包、礼品及宴请。对难以拒绝的馈赠,24小时内上交院监察室。

4、拒绝接受医疗设医疗器械、一次性卫生材料、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发理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

5、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2)不准开单提成,严禁医院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3)不准违规收费;(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8)不准收受回扣;(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6、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等,绝不开单提成。

7、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不分解收费,不超标收费,不自立收费项目。

8、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严格执行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实行“三沟通”,即病情、治疗、费用情况及时与病人或家属进行沟通,对病人提出的疑问,耐心解答。对需要使用的自费药品、自费材料等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

9、医患沟通办公室(电话:2561770)和监察室(电话:2563969),随时接受患者投诉,处理医患纠纷;门诊部设立投诉信箱,公布举报电话。

10、实行人性化医疗服务,对患者做到“三心”、“七声”,即热心、耐心、诚心,迎声、称呼声、歉声、谢声、询问声、问候声、送声。

以上各项公开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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