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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二院关于外出进修的若干规定
来源:阜阳市二院作者:韩明锋 刘军发布时间:12-05-11浏览次数(4658

医教【201244

 

各科室、门诊、体检中心:

为尽快提高我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有计划地进行人才培养,最大限度地发挥智力投资的技术效益,经医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外出进修学习作如下规定:

一、选送进修人员应根据全院业务建设宏观规划及本科室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坚持专业对口,择优选送的原则。每年十二月底前各科室将下年度人员进修计划报科教科,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实施。

二、选送进修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进步、事业心强、热爱本专业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医德医风。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刻苦钻研业务,有较好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与临床实践经验,是本专业有培养前途的业务技术骨干。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进修学习。

4.申请进修者必须具有一定的工作年限,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方可申请进修。新调入人员必须在本院工作满3年且又符合上述条件,方可申请进修学习。特殊专项培训可不受技术职称限制,但需院领导班子研究同意方可进修。

5.参加外出进修学习的医务人员应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出进修申请之前必须出示合格的继续医学教育证明。

三、进修审批程序:本人申请,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在进修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报科教科审查,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方可联系进修单位。进修单位发函同意接收后,需根据临床工作具体情况再次研究是否同意进修。

四、已被批准进修的医务人员在进修前,应到科教科办理进修手续,并签署合同一式三份。进修结束回院后一月内写出学习总结及开展工作计划,以院内学术讲座的形式进行一次学术活动,并必须开展一项切合实际情况且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认可的新技术、新疗法(即“三新技术项目”),力争在两年内有相关论文发表。

五、进修学习相关费用采取医院、科室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形式来解决,医院和科室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进修学习费、住宿费和车旅费。其中医院和科室各承担一半,科室承担部分计入科室成本。住宿费实行包干制,到外省、市三级甲等医院进修,每月包干500元;在省内医院进修,每月包干400元。住宿费超出包干的部分由个人承担;数额达不到包干数额的以实际数额为准,差额部分医院不再补发给个人。进修期限为3个月、半年和一年的分别报销1次、2次和4次来回车旅费,车旅费票据应以火车硬座票为主。医院不承担进修期间的加班费、夜班费、各种补助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七、进修相关费用报销的时限:进修结束后写出学习总结和开展工作计划,举办院内学术讲座并开展有关“三新”技术项目后,方可申请报销。进修前可先从医院借取部分进修费用。

八、对于符合条件的进修人员,根据业务的需要和科室内具体情况,有计划地选派培养。临床人员一般每年外出进修人员占总人数的5%左右,护理3%左右,医技3%左右。

九、为充分发挥智力投资的效益,原则上不安排第二次进修,因个人因素不能坚持正常进修中途返回者,也不再安排第二次进修。为保证各科室人才结构的稳定性,进修人员原则上在5年内不得调换工作岗位或调出医院,对于调离医院者需缴回医院承担的进修费用部分。

十、我院今后不再承担在职医务人员学历教育(包括专升本学历教育、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和定向研究生学历教育)的任何费用。

十一、此规定自201251日起执行,原外出进修的文件同时废止,此规定由科教科负责解释。

 

0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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